怕我再婚!老伴生前堅持「把房過戶給兒子」 他走後「兒子也意外離世」我現在無家可歸

  • 2024-02-22 14:55

導語

世事無常,誰能想到意外和明天哪個先來呢,我的丈夫在我剛退休的第二年就離開了我,當時他已經重病卧床,但是他還是留下了遺囑,並且要求我必須將家裡的房子過戶給兒子,我們家一共有三套房子,早在老伴兒生病的時候就賣了一套,給他治病,一套過戶給兒子,我還有住的地方。

但是誰能想到,我也沒有想到,本來是想要兒子給我養老的,但是兒子患了跟他父親一樣的疾病,而我當時已經把自己手裡僅有的一套房產也過戶到了兒子的名下。現在兒子也走了,我無家可歸,我又該何去何從呢。

在老伴離世那年,我正好55歲。可能老伴兒生前憂慮我可能會再找老伴,因此在他走之前,決定將我們名下的房子過戶給兒子。我理解他的擔憂,所以也並沒有反對。

兒子曾向我承諾,只要他在,就會為我提供一個棲身之所。然而,兒子如今也因病離世,我頓時失去了歸宿,成了無家可歸的人。

看著病床上日益虛弱的老伴,我只能含淚答應他的要求。我心中雖有些不快,覺得他過於偏愛兒子,但轉念一想,我們的確只有這一個兒子,家裡的財產早晚都是兒子的。老伴這麼做,雖然提早做了安排,但也是為了兒子的未來著想。

老伴拉著兒子的手,語氣堅定地說:「家裡的房子,我和你媽已經商量過,過戶給你。你媽還年輕,她以後肯定會再找個老伴。但房子給了你,你必須保證你媽有地方住。」兒子點點頭答應了。

老伴兒看著我,雖然什麼也沒有說,但是我明白一切盡在不言中了。

我深吸了口氣,握緊了他的雙手。

老伴過世後,我和兒子去了房產交易中心,將家裡的房子也過戶到了兒子的名下。唯一沒變的,是我和老伴曾住的那套房子,依然留給了我住。

老伴離世後,兒子也結婚生子了。對方家裡也就一個女孩,兒子有房子,對方出車子,但是到了快要辦日子的時候,又變卦,說覺得兒子現在的房子老,想要換新樓房,說兩個人年輕可以貸款。這樣以後孩子出生了也可以住。

其實我也明白,辦事之前出這樣的難題,就是想看看我們家對於新媳婦的態度。

雖然我心裡有些不快,但還是和兒子溝通了此事。兒子卻覺得這是小事,只要對方家有態度就行。我的態度反而不重要。後來想想,若是當時我堅決拒絕,可能會傷害到母子關係,反而得不償失。

兒媳結婚後就很快懷孕了,這是一件大家都非常高興的事情,但是兒媳突然把我們都找去了,她要告訴我們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他們打算換一套更大的房子,因為孩子即將出生。

原來,兒媳想要為了準備購買更大的房子,已經賣掉了他們原來的房子,而我的兒子也賣掉了一套我們家的房子。兒媳解釋說,孩子出生後,她的父母會來幫忙照顧孩子,現有的房子無法容納這麼多人,所以他們決定提前換一套更大的房子。

當我得知這個消息後,我非常生氣。我明白兒媳的意圖,她現在的做法,明顯是在將婚前的財產轉化為婚後的共同財產。我提醒兒子要小心兒媳的算計,但兒子卻反過來安慰我。

兒子覺得既然兒媳都懷孕了,並且為他生孩子,那麼這樣的算計,兒子是可以接受的。兒子覺得,也許兒媳也是未來打算,她想給孩子一個更好的環境。

聽了兒子的話,我意識到兒子說的也有道理。雖然兒媳的目的明顯,但他們都已經結婚,並且有了孩子。只要他們能把日子過好,其他的都不重要。

孫子孫女出生後,見到兩個孩子,我忽然間覺得有一個大房子也是對的,要不然還真是住不開。

我的兒媳是搞金融的,兒子家的財產也一直都是兒媳在管理,兒媳曾經也跟我說過,都交給她,她都能夠處理好,生了孩子以後,兒媳也沒有放棄她的工作,甚至兒子還跟我借過幾次錢,因為兒媳說為了孩子的未來,她想要拼一拼。

而兒媳確實也賺了不少,還用賺來的錢給我買了不少東西。但是兒媳提出要給兒子,再次投資的時候,我再次提醒兒子要慎重考慮,創業有風險。但兒子卻說:「媽,夫妻之間的感情不是用金錢來衡量的。如果我不支持敏敏的夢想,可能會影響我們之間的夫妻感情。」

關於兒媳的投資計劃,我曾多次提醒兒子要慎重考慮。然而,兒子卻堅定地支持她,認為兒媳有上進心和實力,不支持兒媳反而可能被視為不合格的丈夫。兒子安慰我說:「媽,你就是太謹慎了,我知道你在擔心我,但我有自己的判斷。過好眼前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你別為我擔心。」

聽到兒子這番話語,我不禁反思自己是否過於擔憂。或許,正如書上所說:「夫妻之間的事情,就應當小夫妻自己解決並且互相扶持,而作為父母,不必過多干涉,只要孩子們感情好,那家庭就會和諧。」

然而,事情並未如我們所願。兒媳因為一次投資操作錯誤,導致全部賠本,讓她自己陷入了困境中。掙的錢全部賠了進去不說,還欠下了一大筆債務。

在這期間,我曾覺察到一絲不祥的預兆,多次詢問兒子情況如何。兒子總是輕描淡寫地告訴我:「媽媽,你就不用擔心了,一切都在敏敏的掌控之中呢。」

然而,命運卻給了我一個非常沉重的一擊。兒子查出了跟丈夫一樣的疾病,病情發展迅速,並且很快就離世了。在兒子離開後的一個月,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原來,兒媳因欠債被起訴,作為擔保人的兒子名下的房產被凍結,將被拍賣來償還債務。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打擊,我無法形容心中的痛苦。先是失去了丈夫,現在又失去了兒子的悲痛尚未平復,又面臨著失去住所的困境。而這一切的根源,竟是當初對兒媳的投資的盲目支持。

如今的我,深感人生的無常與世事的無常。或許,人生中的選擇與決策,真的需要慎重再慎重。有些事情一旦做出,便再也無法挽回。

我其實也疑惑過,經過查找發現,在兒子離世前,兒子的財產都轉移到了兒媳的名下。

我無法想象,病重的兒子是如何被說服的。

憤怒與無助交織,我急忙尋找兒媳想要質問,卻發現早已搬走,根本就找不到人去向不明,電話也成了空號,完全就是音訊全無。

老伴兒去世的這些日子,我才深深體會到他當年的決定是多麼荒唐。我沒有再婚,並且過的相當凄慘,連個庇護之所都沒有。誰也靠不住。

如果人生能夠重來一次,我無論如何都不會答應老伴的決定。

朋友們,人生可以重來嗎?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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