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剴剴案條例」三讀通過!內容曝光「最重可判死刑」
在《刑法》第286條部分,立法院也大幅提高對虐童者的處罰力度。新法規定,若對未滿7歲幼童施以凌虐導致死亡,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行為人是為營利目的而犯案,刑度更提高至死刑、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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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法過程中,藍白陣營與綠營雖在部分條文位置安排上有不同意見,但最終仍順利完成立法。值得注意的是,表決時民進黨團選擇全數棄權,最後由59位立委一致同意通過。新法通過後,未來任何人只要對7歲以下幼童施以凌虐致死,都將面臨最嚴厲的法律制裁,充分展現台灣社會對保護幼童生命權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