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娘家出錢出力!我回去過年「媽媽就炒2個菜」 弟媳回去「卻是另一番樣子」我心寒了

自述人: 小玉

我是小玉,今年35歲,我父母他們有兩個孩子,剛好一兒一女,而我是家裡的老大,弟弟比我小兩歲。如今我和弟弟都已經成家,我找對象時,父母他們希望我嫁得近些,這樣可以時常回娘家,所以我找的對象離娘家不遠,弟弟比我結婚晚兩年時間。

說起來我們家是住在鄉下,而家裡條件不是太好,所以我上完高中後,就出去打工了,我們全家人供弟弟上學,在弟弟上大學那幾年,他的生活費基本是我包了,我父母他們出學費。弟弟大學畢業後,我也算是鬆了一口氣,那個時候開始,我掙的錢就不用給弟弟,我可以自己存錢,後來我的對象是相親認識的,他是我們隔壁村的。

我們談婚論嫁時,我父母他們要了我老公家50萬聘金,而老公家條件就比我家稍微好一點,因為他們家就他一個,我當時覺得50萬聘金有點多,還想勸我父母,沒想到我老公家一口就答應了。當我嫁過去後,是和公公婆婆他們住,他們家是兩層樓房,公公婆婆住一樓,二樓是我們夫妻倆住。

而在婆家,公公婆婆待我挺好,老公對我也好,平時娘家農忙的時候,我和老公在家的話,我和老公去幫忙,如果我和老公不在家,公公婆婆去給幫忙。後來弟弟自己談了個對象,只是對方家條件要比我們家好太多了,所以這樁婚事能不能成,我們也沒底。

然而讓我們沒想到的是,女孩很喜歡我弟弟,最後他們談婚論嫁時,女方的父母知道我們家情況,直接提出他們家陪嫁一套房子。

如果當時女方家提出讓我們家買房,那我們家也最多在縣裡付頭期款買一套房子,而且多半我父母還會找我借錢,但是女方家陪嫁房子是在市裡,還是全款,就這一點,可以看出弟妹多愛我弟弟,不過聘金他們還象徵性要了一些,30萬聘金,這個錢我父母他們還是拿的出來,再加上後來給他們辦婚禮,我弟弟結婚,我父母他們一共花了55萬。

因為弟弟和弟妹的工作都在市裡,而他們在市裡也有房,所以倆人一個月才回來一次,就算家裡農忙時,我母親只會叫我和老公回去幫忙,也不會叫弟弟他們兩口子回來。

所以在我們這個家裡,我父母他們一直都偏心弟弟,我哪怕做得再多,在他們看來都是理所當然,而且哪怕我嫁人了,他們一有事不是找弟弟,是先找我,不管是出錢還是出力。

有一次我一個人回娘家,而弟弟和弟妹他們也回來了,當天我母親做了一大桌的菜,而且聽我母親說,知道他們要回來後,我父親一早跑去縣城買菜,如果只是偶爾一次,我也能理解,但是只要他們回來,都是這待遇。可我每次回娘家,哪怕我帶著老公,我母親都是炒兩個菜來招待我們。

有時候一葷一素,有時候兩個素菜,我回去想待遇好一點,除非碰上弟弟和弟妹他們回去,母親才會做一大桌菜。後來有一次,我和母親因為這個事情直接起了爭執,我記得那次是從地裡幹完農活,回到家裡,吃飯時,她就炒了一盤馬鈴薯絲,於是我說:「媽,你太太偏心了。」沒想到她卻跟我說:「這麼點事情,你也要爭一下,你是姐姐,應該大度一些,不要斤斤計較。」

我說:「媽,我不大度嗎?這些年我幫弟弟,幫這個家也不少吧,可是你們心裡就只有弟弟,何曾把我這個女兒放在了心裡。」

我這話一說,我母親頓時沒話說,因為我說的是事實,她沒法反駁。其實我也知道她和父親心裡咋想的,因為他們將來養老還要靠我弟弟,這個時候自然要對我弟弟和弟妹他們好些,對我好不好,他們根本就不在乎,畢竟我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自那次跟她吵了一架後,娘家再有什麼事,我也不管,他們偏心,那他們有事找弟弟就是,我有自己的家庭,不可能事事以娘家為主。

結語

小玉的父母確實太偏心了,他們一心都在兒子的身上,認為將來還要靠兒子給他們養老,而女兒嫁人了就是別人家的人,因此他們從來沒有考慮過女兒的感受,只覺得女兒為這個家付出是理所當然。

可他們沒想過這樣的做法,到頭來只會寒了女兒的心,把女兒推的越來越遠,也許現在他們不會後悔,但將來有一天會後悔的,但那個時候後悔,已經晚了,很難挽回了。

所以,對於多子女的家庭,父母在對待子女時,應該做到一碗水端平,就算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那麼在有一些事情上也要做到公平,只有這樣,這個家庭才會齊心協力。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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