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走後!大哥「作主分配遺產」還請小叔見證 聽完後「直呼不公平」最後卻心服口服

說起家中容易起爭執的來源,除了父母愛意偏心,就是留下的財產如何分配,不少人父母走後好幾年仍為此吵鬧不休,幸好我們家可以和平落幕。

在五年前,父親不敵肺癌,生命匆匆而去;去年,母親捲入車禍,一別人世。喪事完畢,大哥緊緊聚集我們,談及分割遺產,叔叔則成了這一分配的見證人。

我家遺留下的財富清單包括:都市內的兩處住宅,鄉村的一幢自建房,以及存款150萬。還有母親不幸離世的賠償金,數字高達200萬。

大哥起頭對叔叔說:「叔叔,如今我們家就只剩下我們三兄妹了。我是長子,父母已逝,這遺產的分割事宜我先來定奪。等下我會先說出我的方案,若有不妥之處請你提出。」他隨後對我們說:「父母已逝,留下了這許多財產,我先說明我所擬的分法。你們要是有異議,待我陳述完再提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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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的規劃是這樣的:

老家那幢自建房,我將接手。我們幾兄妹皆不在老家棲身,如今只有堂哥仍在那裡生活。我打算將這自建房贈予堂哥。

大磊子在老家經營著大棚,將來也將在老家生活。將自建房交給堂哥,他便無需再花費購置宅基地。我們的傳承便在自家人之手,也算是傳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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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內的兩處房屋,大的當時父母居住,小的一直被出租。這兩套房子尺寸不同,市價也不等,以一人一套未免不甚合適。我想將這兩處房產統統出售,得來的款項將由桂華和我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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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存款的150萬以及賠償金的200萬,總計350萬,這些錢中,我需要90萬,桂華和恆輝各得130萬。

大哥的分配方案可謂不公平之極,無論是房產或金錢,他分給自己的皆最少。那位老家的自建房,已然頗有幾十載的歷史,早已無法居住。即便將其推倒售地,價值也不過35、40萬。

而城市內的住宅,哪怕是小一些的,也能售出200多萬,更不用說大的了。那幢寬敞的三居,至少價值450萬。大哥如此分割,分明是將自己那一份也一併給了我們。


我姐姐說:「大哥,這樣分毫不公平。我已成為嫁出去的女兒,當初固執不肯聽從父母勸誡,偏要遠嫁他方。在父母生前,我唯有在醫院照看了幾日,醫療開支一分未花。」

「這兩年來,我離了婚,帶著孩子寄居在母親家中,也算是白吃白住。母親接送孩子上學,讓我得以工作謀生。對於父母的遺產,我實在是無顏索取這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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