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結婚給130萬!女兒出嫁「送1套房」 再婚老伴得知後一直鬧「讓我做1件事後才原諒」不然就離婚

我叫何國強,今年68歲。我年輕時就想著打拚,一直沒有找對象。直到35歲那年才有自己的小家,結婚兩年後我的女兒出生了。一開始我們家的日子也過的很幸福,可是幾年過去後,我們夫妻倆就總鬧矛盾。

我前妻比我小八歲,我們兩個的三觀其實不太一致,對很多事情的看法都不一樣,所以總是會因為一些生活中的小事吵架。

我那時候就覺得前妻太作,我白天辛辛苦苦掙錢,在物質上我已經盡量滿足她了,可是她仍是不知足,覺得我不夠關心她,也沒有給她應有的陪伴,每天我下班回家她都要給我臉色看。

這種情況下我們的婚姻也沒能堅持太久,在女兒五歲那年,我們倆和平離婚,女兒的撫養權歸我,由我把孩子撫養長大。但是我一個大男人活的比較粗糙,對照顧小孩也有很多不懂的地方,我母親年紀也大了,再加上她思想又比較老派,我也不放心讓母親幫忙照顧女兒。

沒有辦法我只能找個女人再婚,這個再婚的對象就是秀梅。秀梅跟我一樣也是離異的,她沒有把兒子留給前夫,而是堅持自己帶著。

我感覺秀梅人還不錯,所以我們倆很快就結婚了。領證前我跟秀梅說過我的要求也不高,只要照顧好我的女兒和家裡就行,錢的事情都由我來解決。我也會把他的兒子視如己出,以後結婚也會出一筆錢,絕對不會虧待他們母子倆。

我們結婚這20多年來,秀梅作為妻子作為母親都很不錯,她把我女兒照顧的很好,她們母女倆的感情也挺好的。我對秀梅也是滿意的,家裡的生活費都是我出,並且我每個月還會給秀梅一筆生活費,現如今是2萬塊錢一個月。

秀梅的兒子小軍是在6年前結的婚,當時我一共給了他130萬。小軍對我倒是挺感激的,一個勁的跟我說些感謝的話。但是秀梅並沒有太高興,她想讓我名下那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轉到小軍名下。

而我沒有同意,給個130萬沒什麼,但是想讓我給一套房,這未免有點太多了,我沒有那麼大方,不可能幾百萬的房子說送就送。

因為這件事,秀梅冷了我很長一段時間,後來我給她買了個金手鐲,她這才沒有跟我繼續鬧。

我女兒就比小軍小三歲,人家小軍早早就結婚了,可我女兒一直沒有結婚的想法,還說自己是不婚主義,以後不結婚不生娃。這可把我給愁的頭髮都白了,我就一個女兒,如果她不結婚,那以後我走了,她連個親人都沒有,老了誰來照顧她。

每次女兒回家,我總要念叨她,想讓她趕緊給自己找個對象。可女兒總嫌我啰嗦,不樂意聽我的,秀梅也在一旁幫腔,說結不結婚都是孩子的選擇,讓我不要總這麼逼著女兒。

這幾年其實我都有點放棄了,已經做好了女兒不結婚的打算。結果女兒給了我一個驚喜,今年年初的時候她就跟我說她談了個男朋友,兩人感情挺不錯的,我讓她把對象帶回家裡她也帶回來了。

我感覺對方人還挺靠譜的,雖然家庭條件沒有我們家那麼好,但為人踏實上進,對我女兒也好。我其實要求並不高,只要是真心疼愛我女兒的就行,我不看重物質,畢竟我們家的條件還算可以,女兒若是過得不如意,我肯定是要幫忙的。

秀梅跟我倒是不一樣的看法,她覺得女兒的男朋友不夠好,總能挑出很多的毛病,並不希望兩個人結婚。我並沒有因為秀梅的挑剔而不滿,我覺得秀梅之所以這麼挑剔,也是擔心我女兒會遇人不淑,所以才會要求這麼高。可是後來我才知道是我想錯了。

2個月前女兒跟我說她想結婚了,婚禮就計劃在今年國慶節舉辦。我一聽高興壞了,我想著女婿家條件一般,他又比我女兒小三歲,參加工作也就幾年的時間,肯定是沒有什麼積蓄買婚房的。

我就想著婚房由我來準備,我是想著買套新的。那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裡面的格局還是不夠好,房子也比較小,到時候有了孩子可能就不夠住了。還是買套新的比較好一些,我去了很多售樓處,才選中了一套離女兒公司比較近的,房子的價格也比較高,花了我大半的積蓄。

不過我並沒有一點不舍,我的錢就是掙來給女兒花的,花多少我都不心疼。原本這是我是瞞著秀梅的,可是還是沒瞞住,被她知道了這件事情。

果不其然秀梅知道後就跟我鬧,她很是生氣地說:「老何,你還記得當初我們結婚前你跟我說了什麼嗎?你說你會把我兒子視如己出,對待兩個孩子一視同仁。

可前幾年我兒子結婚的時候沒有房子,我想讓你把那套80多平方米的送他,你一再拒絕,怎麼說你都不願意。但如今輪到你女兒了,你就願意花1200萬給她買房,這區別對待簡直太明顯了。

我兒子也叫了你那麼多年爸,平時也總對你噓寒問暖,也經常回來看我們,他是真心把你當成親爹孝順。但你明顯沒有把他當親兒子,不然你不會做這樣的事情。

你給女兒買婚房的事我也就不說了,我現在就一個要求,把那套8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轉給我兒子,這樣的話我就不再跟你計較。」

我反駁道:「當時我確實說了這樣的話,但是親女兒跟繼子終歸是有不同的,我女兒的身上留著和我相同的血,我對她好是應該的。

你兒子是我的繼子,雖然我們沒有血緣關係,但我對他也不差。這些年我對兩個孩子算是挺一視同仁的了,我給女兒買禮物基本也會給小軍買一份,平時對小軍也比較關心。

小軍剛出來工作的時候要買車我還不是給了錢?結婚我也給了130萬,這還不夠嗎?那個房子我是不可能會過戶的,我認為繼父做到我這份上已經夠可以了,如果你還是不滿足,那我就真的沒辦法了。」

秀梅冷笑回道:「你不願意過戶給我兒子是吧?那也行,我們倆離婚,既然你把我們母子倆當外人,我跟你也沒有必要再過下去了。」

我真不知道怎麼就鬧到了離婚的份上,我覺得自己這樣做並沒有什麼錯,只是秀梅的胃口太大了。

我後面沒有答應跟秀梅離婚,秀梅自那以後是家務活也不做,什麼都不管不顧的,我跟她說話她也不搭理我,拿我當空氣對待。我知道她是下定了決心,必須要讓我妥協,才會願意跟我好好過日子。

可我根本不想同意她的要求,如果再過一段時間秀梅還是這樣,那我們就真的沒有必要再繼續過下去了。

文章參考: 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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