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不心軟了!再婚老伴「愛跳交誼舞」一夜未歸 早上我叫來「滿屋親戚」她回家後大驚失色

導語:

結婚是一件大事,不僅要考慮當下的情況,更要為將來做好準備。不知道有多少人,剛結婚的時候如膠似漆,沒幾年的時間同床異夢,到時候想離婚代價太大,拖著不離又如坐針氈,到最後受苦的只有自己。

林大爺今年69歲,他跟現在的老伴是二婚,倆人結婚三年多了。大爺剛開始跟老伴相處的時候,感情還是很穩定的,可是這麼長時間過去,大爺愈發覺得大媽有問題,不僅是經常管大爺要錢,更是跳交誼舞徹夜不歸,大爺終於受不了,某天打電話把親朋好友叫來,離婚了事。

69歲林大爺的自述:

現在的老伴不是原配,是經人介紹認識的。當初剛跟這老伴見面的時候,我一下子就被她吸引了,長得不管多好看,身材是真不錯。而且燙著頭髮化著妝,穿的衣服也很有品,實在是我喜歡的類型。

僅見過一面,我便被她深深地吸引了,最後開始了狂轟濫炸般的追求。剛開始的時候,我是又送花又送禮物。時機成熟後,又帶著她到處去玩,電影院、咖啡館、高檔餐廳,幾乎都是我花的錢。

費了好大的勁追了快半年多,她對我還是愛搭不理的,當時我也花了不少錢了,有心放棄又覺得可惜。反正到後面就慢慢的冷淡下來了。正當我覺得沒有希望的時候,她突然來找我了,我們倆又熱絡起來。

剛開始我還不明所以,後面跟她吃飯的時候問這件事,她笑嘻嘻地跟我說,當時也有一個老哥追他,說他又有錢又帥,只是人太花心,被她抓到在手機上跟別的女人聊天,這才不了了之,選擇跟我在一起。

聽她這麼說,我胃裡一陣翻滾,有一種說不出的噁心感覺。怎麼我是預備選擇嗎?為啥要先去跟他在一起,不行了再來找我?這是什麼意思。雖然我很不爽,但不知怎麼的,卻對她生不起氣來,再難受,忍個一兩天的也就好了,我也說不出是怎麼回事,大概是愛吧。

後面又接觸了一段時間,彼此都覺得挺合適的,就準備要結婚了。大概是因為戀愛的時候,我表現得太過卑微,結婚這件事被老伴大做文章,提了一大堆的條件。我那退休金得給她一半,房子得加她名字,還得給她五萬(約新台幣22萬元)保證金什麼的。

對於她提出的條件,我除了房子加她名字外,其他的全部都接受了。同時她也跟我保證,這被輩子就跟我在一起了。後來我們倆就領證了。說實話,結婚雖然很不容易,但我卻並沒有什麼開心的感覺,我覺得這不像是婚姻,更像是一種交易。

婚後,我跟老伴相處的還算不錯。不管怎麼說,她長得確實好看,在同齡人裡面很出彩。有的時候帶著她出去很有面子。更重要的是,我們倆有些方面很像,比如都喜歡旅遊、喜歡熱鬧什麼的。

但也不是所有方面都像,她是那種外向的人,我雖然也很外向,卻多了一絲內斂。雖然喜歡玩,卻不喜歡天天玩。她就不一樣了,玩起來沒完沒了。比如有一次我們出去旅遊,我常常因為體力不支在賓館待著,她是一刻不停地玩了半個月,真是精力旺盛。

後來,我們玩的次數多了,也覺得沒意思了。在一個,著出去玩基本都是我花錢,再這麼玩下去,手裡這點體己錢,全都扔出去了,還是多攢些比較好,也就不出去了。日子逐漸歸於平靜,我們倆之間的問題也逐漸顯現。

首先就是生活習慣問題,別看她出門的時候光鮮亮麗,實際上卻邋遢的很,在家幾乎從不做家務,衣服隨手扔,紙巾甩得滿地都是。其次就是性格問題,她是個很倔強,很有個性的人,一點不如意的劈頭蓋臉就是一頓罵。最後也是最關鍵的,我覺得她是個很愛玩的人,這種愛玩的性質決定我們倆的婚姻不可能長久。

看看她那些朋友就知道了,有事沒事的拉她出去玩,吃飯逛街都最基本的,隔三岔五還要出去唱歌,喝得醉醺醺的被人扶著回來。有時候我真覺得奇怪,她都這麼大歲數了,還總喝那麼多幹什麼呢。

直到有一次,她把自己喝進醫院去,醫藥費都是我拿的錢,終於老實了,不再去喝酒了。轉而又去跳舞,先是廣場舞,又是交誼舞,一跳就是一整天,她這麼瘋,我肯定是要攔著點的,可是她總有理由。

每次跳舞總跟我說:「運動運動強身健體」,我不反對她跳舞,但也不能跳得這麼瘋狂呀,早上出門晚上才回來,這算什麼事呢。剛開始我是有些懷疑的,想著老伴會不會借跳舞的事情找了別人,後面我也跟著她去看了幾次,確實沒什麼事情,基本都是女性在跳舞,後面我也就不懷疑了,她喜歡跳就去跳吧。

我呢,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活,我喜歡下棋,說實在的也挺上癮的,一下就喜歡下一天,我們倆是各有各的事情,互不干擾,彼此開心。本來這挺好的,但其實對我還是不公平的,當初結婚我給了她五萬保證金(約新台幣22萬元),又得每月把退休金給她一半,現在想見個人都難,我是冤大頭嗎?

因為這事我也跟她吵了幾次,沒啥用。她的意思很明確,要麼倆人一起在家,要麼就別管著她。我也挺想下棋的,總不能一直在家待著呀。後來也沒轍,隨他去吧。到了那個時候,我們倆也沒有剛認識的時候那麼有激情了,我隱約有些厭惡她,相信她對我也不是很滿意。

其實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人就像一張白紙,每遇見一個人就畫上一道。對前幾次遇見的,必然魂牽夢縈。後面再遇見,就習以為常了。我跟老伴是暮年相戀,彼此都不知道經歷多少個人了,在這種情況下,又怎麼能跟結髮夫妻一樣呢。

時間長了,我是準備要離婚的,跟她這麼浪費時間,實在沒啥必要。但又忌憚放在她那的五萬塊錢,畢竟是簽了婚前協議的,我要是找了別人或者提離婚,錢不一定能要回來。為這個,我也不敢主動離婚,事情就這麼一直拖延著,此外,我也這麼大歲數了,找她這麼漂亮的老伴不容易,真要離婚了,孤獨終老也有可能,所以咱也別輕易離婚。

正當我準備再觀察觀察的時候,老伴卻已經有了動作。她在外面的時間越來越長,回家的時間越來越晚,從一開始的晚上八九點回來,到後面十一二點回來,越來越過分,我這心也越來越忐忑。

隱隱約約的我感覺,老伴大概是外面有人了。但我也不能確定,只是猜測,於是趁著老伴出去跳舞,我偷偷地跟在她後面,果然看見她跟男跳舞,還不是一個人,而是三四個,她是輪著跳,我趕緊用手機拍下來,抓緊保留證據。

等到中午的時候,她跟其中一個男人去吃了飯。下午繼續跳,晚上又跟那男人去了一個小區,進了單元樓,拍到這裡,我就不拍了。證據基本上掌握的差不多,我這心裡有底了。雖然我對她已經沒有了多少感情,但這心裡還是很難受,當初義正言辭的時候自己沒有安全感,怕我出軌讓我寫保證書交保證金,可是現在呢,出軌的卻是她。

一想到這個我就氣不打一處來,恨的牙根都痒痒。終於有一天,老伴又出去跳舞,晚上乾脆不回來了。發了消息沒人回,打了電話也不接。當時我心裡出現了一個非常狠的計劃,我決定讓她受到代價。

那天晚上,我給我的兒子女兒,還有親戚朋友發了消息,跟他們說明了事情的原委,讓他們第二天早上來我家裡幫幫場子,我本來還想把她親戚打電話叫過來,但擔心事情泄露,最終只叫了我們這邊的親戚。

第二天早上六七點,我們這邊的親戚陸陸續續都來了,他們抱著看熱鬧的心態問了我好多事情,我也毫無掩飾的都說了。隨後我們一起等著,大概到上午九點半的時候,老伴開門回來了,手裡拎著買的包子豆漿,看見屋子裡一大堆的人,臉上露出驚恐的表情。

她顫顫巍巍的問我:「老林,這是怎麼回事?」我冷笑著說:「商量離婚的,你做的事情我都知道,把我的保證金拿回來吧」。聽我這麼說,她還裝出無辜的樣子,我當時掏出手機打開相冊,把她跟人跳舞和進單元樓的照片拿了出來,她大驚失色,在眾親戚的壓力下,終於把錢還給了我。

當天下午,她就收拾東西離開了。我雖然要回了錢,心裡卻很不是滋味。明明是她有錯,我卻不能索要任何賠償。畢竟婚前協議沒有寫有利於我的部分,實在是有些後悔,以後我是長了個心眼,面對關鍵的事情,任何時候不能心軟。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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