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之財?基隆婦「帳戶突然多23萬」 她一個動作「遭判10年牢飯」



最終,基隆地方法院認定江婦的20起犯罪皆屬不同被害人,每筆犯意都應分開計算。法官判決她依共同詐欺罪分論併罰,處以10年有期徒刑,讓江婦為了貪圖一時之利,付出慘痛代價。網友紛紛留言:「只為了賺一萬多元,換來10年牢飯吃」、「錢要賺但不能違法賺」、「借帳戶給別人等於幫助犯罪」、「詐騙集團太可惡了」、「貪小便宜賺黑心錢,下場好慘」。


詐騙真的很可惡...



資料來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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