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兩周就交往!美女空姐「1個月後死在衣櫃」 他逃亡3年「結婚生子」曝奪命原因
香港警方對此的解釋是,一來是因為當時已經是 12 月了,香港的天氣已經有些寒冷了,所以屍體腐敗的速度並不算快。二來陳曼儀的衣櫃裡放置了很多用於防蟲防蛀的樟腦丸,樟腦丸的氣味刺鼻難聞,在一定程度上掩蓋了屍臭味。第三個原因是,陳曼儀的屍體被厚厚的衣服壓住,又被關在衣櫃裡,而妹妹陳蔓禎也沒有翻看姐姐衣櫃的習慣,所以陳曼儀的屍體才在三天後才被發現的。
而事實上,就在 12 月 5 日下午,陳曼儀的父親還曾到過陳曼儀的衣櫃旁,他發現女兒衣櫃的滑軌出現了錯位,他試圖修復,卻因為缺乏工具而沒能修復,當時,他並沒有發現任何異常。
屍檢報告顯示,死者頸部皮膚可見 2 條平行的橫向帶狀擦傷,面部、口唇、甲床呈顯著青紫色,眼瞼結膜、球結膜可見大量針尖樣出血點,心肺包膜下可見散在出血點,符合機械性窒息死亡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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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醫推測陳曼儀很可能是被兇手用絲巾帶勒頸窒息死亡的。
調查開始後,香港警方著重排查了死者陳曼儀的社會關係,經排查,警方發現陳曼儀在生前有一個交往了一個月的男朋友,對方名叫胡華強,是大陸人。所以警方將胡華強列為嫌疑人,但當時,胡華強人在大陸,香港警方也無法傳喚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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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胡華強得知女友陳曼儀死亡的消息後,他居然主動從深圳來到了香港,並且來到了香港警局,積極配合警方調查。
胡華強告訴警方,他和陳曼儀雖然戀愛只有一個多月的時間,但兩個人感情很好,甚至都已經有了結婚的打算。2013 年 12 月 1 日,那天胡華強還來到香港,和陳曼儀相聚,兩個人直到傍晚才分開。之後,兩個人一直保持著微信聯繫。
最後一次聯繫是在 12 月 4 日中午,陳曼儀還給胡華強發了一張自己的自拍照,詢問他好不好看。胡華強稱讚了陳曼儀。但之後,他就再也聯繫不到陳曼儀了。
警方經過調查後發現,胡華強在 12 月 1 日下午出境後,就再也沒有入境,這證明案發時,胡華強人並不在香港,因此警方排除了胡華強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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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香港警方調取了案發小區 12 月 4 日全天的監控錄像,在逐一排查監視器時,警方有了重大發現。
12 月 4 日下午 1 點 50 分左右,一名男子出現在了陳曼儀家門口,之後,他便一直靠在陳曼儀的家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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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分鐘後,當陳曼儀穿戴整齊,提著行李箱外出上班時,這名男子突然出現,拉著陳曼儀進入了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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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下午 5 點 17 分,監控畫面記錄到,這名男子匆匆忙忙地從陳曼儀家門口出來,但此後卻再也沒有拍到陳曼儀離開的畫面。
這個時間段與法醫推測陳曼儀的死亡時間基本吻合,所以這名可疑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而當警方將監控記錄拿給陳曼儀的家人查看時,陳曼儀的父母和妹妹不約而同地指認了這名男子,原來這名可疑的男子不是別人,正是陳曼儀的前男友莫俊賢。
不過當香港警方想要傳喚莫俊賢時,卻發現莫俊賢已經逃離香港。隨後,香港警方正式發布通緝令,懸賞 30 萬港元公開緝捕莫俊賢,同時依據粵港兩地警務協作機制,向內地公安機關發函,請求協助調查、緝捕潛逃的莫俊賢。
很顯然,莫俊賢是畏罪潛逃,雖然案件並沒有經過庭審定罪,但當時幾乎所有人都已經認定莫俊賢就是殺害陳曼儀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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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俊賢作案過程還原
一時之間,莫俊賢的親人朋友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在莫俊賢逃亡的日子裡,香港警方一直沒有放棄調查,而這期間,也有兩名自稱是莫俊賢朋友的人來到警局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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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名叫曾善賢,她是莫俊賢的初中同學。
2013 年 12 月 6 日下午,曾善賢突然接到莫俊賢打來的電話,對方約她晚上到酒吧見面。
見面後,曾善賢能夠感覺到莫俊賢神情非常慌張。隨後,莫俊賢告訴對方,自己做了一件後果非常嚴重的事情。曾善賢很是不解,便追問對方到底做了什麼。
但莫俊賢卻讓她猜一下,曾善賢一連說了很多事情,但都被否決了。
最後,她打趣地說道:「難不成你殺了人嗎?」
「你猜對了。」
曾善賢不敢相信,隨後便追問道:「你殺了誰?沒開玩笑吧?」
「陳曼儀。」
當莫俊賢說出陳曼儀的名字後,曾善賢並不陌生,因為她早就知道,自己的好友莫俊賢早就和陳曼儀談戀愛了。並且她發現自從兩個人戀愛後,莫俊賢的性格變了很多,也變得非常專一,她能感覺到,莫俊賢十分喜歡陳曼儀。她也知道莫俊賢和女友陳曼儀曾經發生了一些不愉快。但她不知道的是,當時兩個人已經分手了。
隨後,曾善賢詢問對方,為什麼要殺害陳曼儀。

莫俊賢則說,自己早在 9 月份的時候就想要殺害陳曼儀了,因為她當時一定要和自己分手,無論自己怎麼央求,對方都不願意和好。他強調自己想要得到的東西,就一定要得到,不然的話,自己就要毀了她。
接著,莫俊賢還給曾善賢講述了自己的殺人過程。
案發前,莫俊賢剛剛從警局裡拿回了之前被扣押的手機,在他的手機相冊裡,還儲存著自己曾經拍下的一張陳曼儀工作的安排表,通過這張安排表,他發現 12 月 4 日這天,陳曼儀正好在家休息,直到下午時,才會外出上班。
因為莫俊賢之前來過陳曼儀的家中,所以他決定到陳曼儀家門口,等待作案的機會。
12 月 4 日下午 2 點 30 分左右,當陳曼儀出門時,莫俊賢一把將她拽進了屋門。進屋後,莫俊賢再次和陳曼儀提出複合,但卻遭到了陳曼儀的拒絕。隨後莫俊賢奪過了陳曼儀的手機,在對方的手機裡,他發現了陳曼儀和胡華強的曖昧聊天記錄。
在得知前女友已經談了新的男朋友後,莫俊賢變得憤怒起來,並且一把將陳曼儀拉到自己身邊,用陳曼儀脖子上系的制服絲巾勒住了對方的脖子,直至對方窒息死亡。
待陳曼儀死亡後,他將陳曼儀的屍體放進了她的衣櫃裡,並用大量衣物、樟腦丸層層遮蓋,延緩其屍體腐爛氣味擴散。接著,他又將陳曼儀的空姐制服、鞋子藏進了她的被窩裡,同時將她外出上班的行李箱藏匿在主卧的衣柜上,營造出陳曼儀出門上班的假象。
最後,在離開陳曼儀家中時,莫俊賢還拿走了陳曼儀的手機和銀行卡。
當莫俊賢對著曾善賢說完這一通話後,曾善賢將信將疑,不過儘管她可能面對的是一個殺人犯,但她沒有絲毫畏懼,也沒有想過報警,而是繼續和對方喝酒玩樂,一直到凌晨 4 點鐘,才從酒吧裡出來。二人還一起到了麥當勞吃了一頓早餐。
之後,曾善賢幫莫俊賢到酒店裡開了一間房間讓其休息,自己則一個人離開,從那以後,自己就再也沒有見過莫俊賢,直到案發後,她才確認莫俊賢當時沒有再說謊,因為擔心因包庇罪犯惹上官司,所以她才主動到警局配合調查。
另外一名投案的人名叫李進東,他是莫俊賢工作以後的好友,兩個人平時的交情不賴。12 月 7 日上午,李進東接到莫俊賢的電話,對方約他到香港的屯門見面。

兩個人見面後,莫俊賢開門見山,告訴他,自己殺人藏屍的事情。但李進東聽後覺得十分震驚,他不清楚莫俊賢為什麼要殺人,殺的到底是誰,但因為覺得太過於血腥,他沒有繼續追問下去,並且也很快以有事為由和莫俊賢分開。
但分開後不久,他又接到莫俊賢的電話,莫俊賢在電話中說道:「我已經到了落馬洲,後會有期。」
很遺憾,莫俊賢的兩名香港朋友本可以在獲知對方殺人的第一時間,就能夠打電話報警。但兩人都選擇了沉默,最終導致莫俊賢逃離了香港。
而莫俊賢這麼一逃,就是三年多的時間,當香港警方抓捕到他時,他居然還已經結婚生子了。
2016 年 10 月下旬,香港警方接到了一起匿名舉報電話。對方聲稱知道莫俊賢的下落,並且當時莫俊賢就潛藏在深圳市。
香港警方獲悉這一消息後,立刻和大陸警方取得聯繫。
2016 年 10 月 29 日晚上,廣東省公安廳與深圳警方組成的專案組,在深圳市龍崗區橫崗街道某美容美髮店,將潛逃近 3 年的莫俊賢成功抓獲。

莫俊賢被逮捕
隨後,莫俊賢被關押在深圳市看守所內。
2017 年 2 月 1 日,廣東警方在深圳皇崗落馬洲大橋深港分界線,將莫俊賢正式移交香港警方押解回港。

經過調查,香港警方查明,莫俊賢在逃離香港後,還用自己父親的銀行卡取了數萬元,之後他拿著這筆錢潛逃回了大陸,也沒有走遠,一直躲藏在深圳的親戚家中。前面也說了,莫俊賢原本就是深圳人,在深圳還有很多親屬。如果不是因為香港警方和大陸警方在執法過程中難以統一,相信莫俊賢也不可能逃亡這麼久才被抓獲。
隨著莫俊賢被抓獲的消息曝光後,那個打匿名電話的人也主動選擇公開身份。原來這個匿名舉報人不是別人,而是莫俊賢的岳父。

莫俊賢從沒結過婚,又哪來的岳父呢?
原來,莫俊賢在藏匿到大陸後,很快便認識一名大陸女子,兩個人的感情進展迅速,在女子的老家舉行了婚禮,雖然明面上是結婚了,但讓岳父不解的是,莫俊賢遲遲不願意和女兒登記結婚,這讓他無法理解。
更關鍵的是,在結婚後,他發現莫俊賢遊手好閒,不賺錢就算了,還揮霍無度,所以這位岳父和女婿的關係一直很差。
但耐不住女兒喜歡,女兒像是中了迷魂藥一樣,寧願和家人斷絕關係,也要和莫俊賢在一起。和莫俊賢結婚後不久,女兒還生下了一名男嬰。
而就在兒子滿月的時候,莫俊賢主動向妻子坦白了,自己在香港殺人的事實。可這個時候妻子不僅沒有選擇報警,還打算和莫俊賢一起保守這個秘密。
2016 年 10 月下旬,岳父偶然間得知自己的女婿在香港居然是一個殺人通緝犯。他沒有選擇找到女兒和女婿對峙,而是悄悄地打電話告訴給了香港警方,而正是岳父的這一通報警電話,讓莫俊賢被成功抓捕。
到案後,莫俊賢對自己殺害陳曼儀、藏屍衣櫃後潛逃內地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18 年 5 月,香港空姐藏屍衣櫃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正式開庭審理。
在法庭上,檢方宣讀了整個案情的發展過程,並指控莫俊賢犯有謀殺罪,希望法庭判處莫俊賢終身監禁。

但莫俊賢卻當庭翻供,否認了謀殺罪名。他辯稱,自己和陳曼儀的感情一直很好,兩個人十分相愛,12 月 4 日那天,他收到陳曼儀的邀約,到其家中取回冬天的衣物。
到了門口時,自己還按了門鈴,對方開門後,自己打了招呼,脫了鞋,之後才進了門。
進門後,他對陳曼儀說希望兩個人能夠複合,他也已經決定以後不再賭博。陳曼儀對此很是滿意,也同意和其複合。
兩個人當天相處十分愉快,甚至還打算一起出遊,這期間,陳曼儀還給公司打了電話請假。
不過就在陳曼儀回到房間裡整理衣物的時候,莫俊賢又拿起對方的手機翻看,結果卻發現,陳曼儀已經背著自己重新談了男朋友。於是他拿著手機和陳曼儀對峙。
可此時,陳曼儀卻說,自己並不是真心想和他複合,與此同時,還以性能力問題嘲諷他。這引得莫俊賢勃然大怒,瞬間失去了理智。於是他死死掐住陳曼儀,直至感覺到自己的腳濕了,才停下手。

此時,他發現陳曼儀已經失去了呼吸,他還嘗試通過按壓對方的胸口搶救,但經過一番嘗試後,陳曼儀仍然沒有知覺。在得知陳曼儀已經死亡後,他當時非常害怕,便沒有報警,藏匿了屍體後選擇離開。
所以莫俊賢認為自己並不屬於蓄意謀殺,而是失手導致陳曼儀死亡。
隨後,檢方提交了大量證據,每一項證據都在駁斥莫俊賢的謊言,首先是莫俊賢的同學曾善賢和朋友李進東的證詞,這兩人的證詞證明了莫俊賢早就有預謀要殺害陳曼儀的動機。其次陳曼儀家門口的監控錄像表明,莫俊賢提前埋伏在陳曼儀家門口,待陳曼儀出門時,強行將對方拽入家中。

第三項證據為港龍公司接線員提供的證詞,該接線員表示,在 2013 年 12 月 4 日 15:00 左右,她接到了陳曼儀手機打來的電話,但電話那頭的聲音為男性聲音,而非陳曼儀本人。
當然最重要的證據則是法醫在死者陳曼儀指甲縫內提取的皮膚組織、頸部抓痕處殘留的生物組織,與莫俊賢的 DNA100% 匹配。同時案發現場卧室地面、衣櫃門把手上,均檢出莫俊賢的有效指紋。
這直接證實莫俊賢在案發時段進入案發現場,與死者發生激烈肢體衝突,親手實施了扼頸、勒頸的殺人行為,是本案的唯一作案人。
2018 年 5 月 11 日,香港高等法院作出最終裁定,7 名陪審團成員以 6:1 的大比數,裁定莫俊賢謀殺罪、盜竊罪、企圖盜竊罪三項罪名全部成立。法官依法判處其終身監禁。

莫俊賢在監獄裡
2020 年 3 月,莫俊賢不服判決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上訴,香港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至今,莫俊賢仍然在香港監獄裡服刑,他已經窮盡了所有法定上訴權利。鑒於莫俊賢毫無悔意,且案件性質惡劣,他的下半生極有可能就在獄中度過。
悲劇無法重來,逝者不能復生。這樁案件留給我們最珍貴的獲得感,從來都不是獵奇的案情細節,而是讓我們懂得:好的感情是雙向成全,而非單向佔有;守護自己人生的前提,是永遠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而法律的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來源:tout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