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嫁13年!丈夫「喪失勞動能力後」妻子心寒要離婚 怒罵公公不要臉 :活著幹嘛

對此趙大爺很是無辜,他表示什麼東西都是自己買回來給兒媳婦做的吃,可兒媳婦吃菜很挑,做好飯叫她吃吧,她又不吃,不讓她回來吃吧,她又生氣,這樣很難做的。

同時趙大爺認為自家沒有理由看不起兒媳婦,畢竟兒媳婦要比兒子年輕很多,再加上兒子身體不好,兒媳婦身體好,從哪點理由自家會看不起兒媳婦呢?

通過了解得知,原來李梅18歲的時候懵懂無知,以為趙剛住在浙江生活條件比較好,所以才會嫁到這裡來,誰知道趙剛正是自身條件不好,這才會跑到雲南去找了個老婆,說到底就是娶妻成本低。

就這樣,李梅嫁進來的時候沒要彩禮,也沒有舉辦婚禮,這麼多年了,趙剛連條項鏈都沒有給李梅買過,這也就成了李梅心裡的痛,因此她覺得自己從來沒有被看起過,畢竟夫家作為一個本地人,一千塊錢的一條項鏈又不貴,不可能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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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結婚後沒幾年,又趕上了趙剛脊椎發炎無法工作,這段婚姻也就更加讓李梅不滿意了,李梅覺得受到了委屈,丈夫趙剛對此又視而不見,夫妻兩人都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時間長了,兩個人的感情越來越淡,矛盾也隨之步步升級。

話說到這兒,李梅轉頭又罵起了丈夫趙剛:「吃完飯讓你去洗個碗都不去,作為一個男人賺不了錢,家裡的家務也做不到,你去死吧你,還活著幹嘛,我要是你,我都沒臉活在這個世上」。

聽到這麼惡毒的言語,調解員也不想勸了,支持趙剛離婚,這樣的女人早點離開早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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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過頭調解員再次教育起了李梅,你不僅對公公婆婆不敬,對自己的丈夫也是惡語相加,你老公的脾氣算好的了,不管你怎麼罵,他也沒發脾氣,你說你老公家暴你了,可能是有家暴過,但可以肯定的是要動手也是你先動的手,就你這脾氣誰能容忍得了,都說一個人的性格決定命運,可想而知你的性格和脾氣會有好的命運嗎?

為了搞清楚李梅在家到底是個什麼樣的狀態,調解員找到了夫妻兩人11歲的女兒了解情況,女兒坦言母親每天吃飯的時候都是罵罵咧咧的,罵來罵去,至於到底是什麼原因,她也不知道。

不過在年幼的女兒看來,她也支持父母離婚,不想每天生活在爭吵的環境中,父母離婚後她願意跟著父親一起生活,不願意跟隨母親。

不難看出,這個家庭對年幼的女兒也是有著不小的影響,調解員勸說著女兒好好學習,不要記著這些不開心的事,雖然不願意跟著母親,但不要記恨她,永遠都要把她當作自己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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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經過調解,趙剛和李梅都表明了態度,沒辦法繼續過下去了,對於女兒的撫養權,李梅也是主動放棄,並要求離婚夫家要給予自己一定的補償,至於給多少,那就看自己內心能不能接受了。

而趙剛和趙大爺則表示女兒自家肯定是要的,也不需要李梅的撫養費,如果李梅偶爾願意帶孩子玩幾天,隨時都可以。

臨走之際,調解員再次勸說了夫妻二人,都冷靜一下,就算離婚最好也是協商解決,不要鬧到法院,多為孩子考慮一點。

其實這段婚姻從一開始彼此都是抱有目的的,想要過好也是難上加難,畢竟那時李梅才18歲,屬於年輕懵懂無知,隨著年齡越來越大,自然也就成熟了許多,現實了許多,走到如今的地步也沒啥好奇怪的。

這也告訴了我們,婚姻不是兒戲,不要把婚姻建立在利益之上,更重要的一點就是,等思想成熟,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到底是什麼的時候在步入婚姻的殿堂才是對自己的負責和對別人的負責,抱有目的的婚姻不長久。

不難看出的是,李梅是一個自私沒有感恩之心的人,自己賺的錢都是自己花,連自己的女兒都很少顧及,從11歲女兒的態度就可以看出,李梅至少也不是個負責的母親。

希望李梅能改改自己的脾氣和性格,還年輕,婚姻的不幸不都是別人的錯,也要多從自己身上找問題,自己不行,不管換了誰組建家庭,都會過得不幸。

對此大家有著怎樣的看法,歡迎大家各抒己見給出不同的聲音,謝謝。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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