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黎明7個億!樂基兒離婚5年「再傳喜訊」:原來最好的婚姻是擁有相同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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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個性熱愛自由,但是自從

跟黎明在一起後,她基本很少跟朋友外出

黎明修了豪宅,建泳池、球場和劇院

讓她將朋友帶回家玩,但這一切對於她來說

不是愛的伊甸園,而是束縛的牢籠

樂基兒也時常聽不懂他的大道理

而黎明卻覺得已經給了樂基兒自認為

最好的一切,搞不懂她為什麼還是不快樂

這就是典型的三觀不合吧

給了對方一車自己最喜歡的蘋果

然而對方想要的是梨

樂基兒明白,這場婚姻要維持下去

想要黎明改變很難,那麼只有

她徹徹底底地放棄自己

她的確選擇了放棄,但不是放棄自己

而是放棄這段婚姻

於是,這段維持了4年的婚姻

轟轟烈烈地開始,又轟轟烈烈地結束了

 

年輕漂亮的女孩嫁給了有錢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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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卻無趣、控制強的男人的故事

在香港這個亦舒小說背景地裡

有千百萬個羅子君的世俗版本

在世俗的版本,控制強算什麼

無趣更無所謂,守住老公才是要義

最好還生幾個孩子鞏固地位…

而樂基兒卻演繹了另一種生機勃勃的版本

不做憋屈的闊太太,樂基兒

離開的時候也非常瀟灑

先是與黎明經濟公司結束合約

然後馬不停蹄地開始工作

走時裝秀參加活動,設計泳裝

親自上陣當模特,外界等待著看她

「 棄婦般 」 的哀怨和疲憊

而她卻乾淨利落的重新開始

馬上全心全意的投入工作:

為香港的百貨公司代言

參加公益項目、拍雜誌封面

也開始回歸到曾經自在的生活:

攀岩、做瑜伽、衝浪

 這樣的灑脫不是因為不愛

而是她更明白,用消耗愛意的

妥協來維持的婚姻,勢必不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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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樂基兒,離開了天王嫂光環的加持

反而遇見了真正合適的人

沒有閃光燈的追逐,遠離名利地位的困擾

她真正把握了自己的人生

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就如過生日只是兩個人 + 一塊小蛋糕

一起騎馬,旅行

褪下華服,她終於找到了那個會跟她

一起穿著拖鞋運動衣逛街的男人

這個男人的求婚現場

沒有珠光寶氣的鑽石項鍊

也沒有海枯石爛不變心的山盟海誓

而是在一個小鎮的草坪上

一瓶酒,一束鮮花,一句 marry me

生活是一種選擇,有人誌在名利

有人誌在情愛,有人喜歡天上的星星

有人只想要塵埃的實實在在的幸福

而遇見了的對的人,無須改變和妥協

因為他愛的,是你原本的樣子

 

圖片來源:明報

 

有人說,那個結婚前跟黎明

輪流付賬、經濟獨立

婚後計劃 35 歲時有自己的餐廳

寫一本關於自己家族的書

喜歡在家畫全身自畫像的樂基兒

其實一直沒有丟了自己

 

是啊,從不放棄自己的女孩

無論結婚或離婚,都還是那個

生命力滿滿的樣子

她們隨時有能力擁抱新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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