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拆遷後前妻求我復婚,要和我好好過安穩日子,我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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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前妻之所以和我離婚,完全是因為我家裡面沒有錢,我家就是普通家庭,家裡面並不富裕,我和前妻兩個人大學畢業之後就結婚了,那時候因為她非要在城裡面住,非要讓我家出錢在城裡買房,我爸媽就拿出他們全部的積蓄給我們在城裡面,買了一個小房子,說這首付的房貸是讓我們兩個人來共同償還的。

因為爸媽當初給的只是首付,那邊我前妻還有一點嫌棄,覺得我爸媽沒有給我們付全款,而且後來的房貸也是壓力比較大,兩個人每月的工資收入也不多,付了房貸之後,手裡面所剩的錢就沒有多少了,日子過得也是比較的拮据,那邊就更加的嫌棄我了,她在公司認識了一些別的人,都開始拿著我和其他人作比較,比來比去,還是我最沒有本事,就越來越覺得自己就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覺得我配不上她,更甚至於在外面認識了,比我更加優秀的男人之後,就開始和我鬧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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