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歲父親再婚!女兒「買1套房」給他們住 老父親去世後「房子要不回來」還要倒賠繼母18萬


李大爺再婚娶了肖玉華,小女兒李小蘭,主動購買了一套房子,送給兩人居住。


李大爺去世後,肖玉華突然翻臉,開始跟李小蘭爭房子,想把房子送給自己的親兒子,李小蘭不同意,反要賠償4萬(約18萬新台幣)。

這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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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66歲的李大爺,通過別人的介紹,結識了56歲的肖玉華。

當時,李大爺的前妻去世多年,是他獨自把三個女兒撫養長大的,如今,三個女兒也都有了各自的家庭。

而肖玉華,也跟前夫離異多年,一個人辛辛苦苦把2個兒子拉扯長大,2個兒子也都結婚生子了。

雖然兩人的年齡相差10歲,但相同的經歷,讓兩人都對對方有好感,認識沒多久,就結婚領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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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兩人的感情很好,又都各自有退休金,雙方的子女們也都相處融洽,逢年過節還時不時聚在一起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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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和睦幸福的生活,整整維持了20年,直到1個多月前,李大爺去世後,一切突然就變了。

肖玉華更是哭著找到電視台求助說:李大爺才去世一個多月,繼女李小蘭就冷漠地要把我掃地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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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李小蘭這麼絕情呢?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大家來到了肖玉華的住處。

一見面,肖玉華就哽咽地告訴大家:這20年來,兩人一直相親相愛,從來沒有紅過臉,鄰居們都羨慕她們的婚姻。

可李大爺一去世,繼女李小蘭就提出:讓肖玉華配合,把房子過到李小蘭自己的名下,如果不配合,就把肖玉華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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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住的這套房子,一共80平方米,是結婚以後,購買在李大爺名下的。

在肖玉華看來:既然是婚後購買的,那就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李小蘭作為女兒,沒權利趕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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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勸說李小蘭,肖美華帶著大家來到了李小蘭工作的地方。

李小蘭一看到肖玉華,就滿臉氣憤的大喊道:這麼多年,我對你已經仁至義盡了,你不要太過貪心,不知足。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李小蘭二話不說,帶著大家回到了她的家裡,隨即拿出了一份購房合同,上面的確寫的是李大爺的名字。

可李小蘭卻解釋說:雖然寫的是父親的名字,但房子是我一個人出錢買的,當時我錢不夠,還特意跟我姐借了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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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房子購買之後,裡面的裝修,以及所有的家電傢具等等,也都是我一個人出錢出力置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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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李小蘭是個很孝順的女兒,她知道父親一個人把三姐妹撫養長大很辛苦。

為了讓父親和繼母能夠生活得更好,她主動購置了這套80平的房子,全部裝修完畢後,才讓父親和繼母搬進來的。

可是,如果是自己出錢購買的房子,為什麼要寫父親的名字呢?李小蘭向大家講述了背後的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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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李大爺工作的企業效益一直都不太好,他又要撫養三個女兒,沒存到什麼錢,企業分配的安置房,也拿不出錢來購買。

原本,李大爺是想放棄的,李小蘭得知後,為了父親的晚年考慮,這才主動提出購買這個安置房。

當初,兩人也簽訂了借名的登記的合同,既然是李大爺的名額,購買後,也就只能寫李大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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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蘭花光了所有的積蓄,還跟姐姐借了4萬,由於父親和繼母是重組家庭,雙方都有子女,關係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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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還悄悄提醒李小蘭:最好提前寫個協議,免得以後為了房子產生糾紛,影響雙方的關係。

於是,李小蘭拿著一份協議,召集全家人協商,協議上寫著:

「房子是李小蘭出的錢,送給父親和繼母住到百年後,雖然是父親的名字,但房子跟父親,繼母,以及其他子女都無關,父親去世後,房子要過戶給李小蘭。」

父親,繼母,兩個姐姐當時都點頭同意,還在協議上面簽了字的。


一個月前,李大爺去世,後事辦完後,李小蘭特意找到肖玉華說:你可以繼續在這裡住到百年後。

如果,肖玉華怕孤單,不想一個人住,也可以搬到李小蘭家裡一起住,房子就租出去,租金給肖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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