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貨店招牌不是寫「柑仔店」!內行人喊「這才是正確台語寫法」曝真實含意:寫錯好多年

販賣各種懷舊零食和生活用品的雜貨店,是許多人的童年回憶,大多數人都將這類的店家稱之為「柑仔店」,但事實上雜貨店的台語真正寫法其實不是這樣寫~日前就有網友分享雜貨店的正確台語寫法,意外引起眾人討論。

 

(圖片來源/爆廢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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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上傳一張照片,並寫道「雜貨店的台語正確寫法!」。只見彰化北港朝天宮前一間賣雜貨的店家,招牌上寫的是「𥴊仔店」,而不是我們常看到的「柑仔店」。 

 (圖片來源:路上觀察學院)


根據教育部台灣閔南語常用辭典網站,雜貨店的台語讀音為「kám-á-tiàm」, 第一個字的確是上竹下敢的「𥴊」。「𥴊」這個字意指圓型盛物的淺竹筐,也可以當作量詞,用來當計算竹簍、竹筐的單位。至於為什麼要叫做「𥴊仔店」,據說是因為過去雜貨店都用竹製容器裝米粉、魚脯、小魚乾等乾貨,近年來才被叫做「柑仔店」。 

(圖片來源/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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