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弟弟買房!母親「找我要442萬」拿不出就找老公 我哭說離婚了「意外發現驚人真相」


母親打來電話:「你準備100萬(約442萬新臺幣),給你弟弟買房。」

我說:媽,我沒錢。母親接著說「讓你老公給,他不給就跟他離婚。」

我哭著對母親說「媽,我已經離婚半年了。」


我今年38歲,與老公離婚半年,原本我的家庭很幸福,只因我當了扶弟魔,婆婆和老公最終無法忍受,大吵一架後,我們來到民政局把婚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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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是大學同學,我來自農村,他從小就生活在城裡,家境不錯,公公有自己的公司。大學畢業後,我們結婚了,老公就進了家族企業,開始從底層做起,而我當起了全職太太,在家相夫教子。

我還有一個弟弟,母親重男輕女,從小就偏愛弟弟。我們結婚時,母親要了88萬聘金(當時約440萬新臺幣),婆家二話不說就給了,沒多久後,母親就拿這筆錢給弟弟去開店,之後賠得血本無歸。



後來,母親要老公給弟弟安排工作,公公礙於情面,給弟弟安排了。可弟弟挑三揀四,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各個部門都被他得罪了。公公沒辦法,只好辭退了弟弟。為此,母親上家裡來鬧事,說婆家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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