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萬戶都沒領!勞保局提醒「家人過世有2筆錢」 「這1筆」常被忘記:過期就沒了

家人身故後,遺屬有哪些津貼可以領?很多人都知道,家人身故後可以申請勞保的「死亡給付」,但專家就提醒,還有「一筆錢」多數人都會忽略,目前因為超過期限而喪失請領資格的人,甚至已經高達2.4萬戶!

示意圖來源: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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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風傳媒》報導,當家人過世後,不少人會忽略還有一筆「勞工退休金」可以領取,已經上路18年的勞退新制裡規定,勞工可以每月自己選擇提繳1~6%的薪水出來,而當勞工年滿60歲後,這筆錢就能領回,當作自己的退休金。但是如果勞工不幸在60歲之前過世,不少遺屬會忘記有這筆錢,其實是可以領取的!

示意圖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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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勞工退休金」遺屬請領資格則是:勞工在「請領退休金前」死亡,或是「未達平均餘命」,或是「提前請領未屆勞工所定請領年限前」死亡,勞工遺屬就可以申請請領這筆退休金,第一順序的遺屬是「配偶及子女」,再來依序是「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要注意的是,申請這份津貼有時間限制,從得請領之日(也就是勞工死亡之次日)開始算,超過10年不行使則消滅。

示意圖來源:聯合報


而目前台灣超過10年時效而被取消資格的退休帳戶,高達2.4萬戶,可見有許多人對此規定並不清楚,針對這個問題,勞保局現在的做法是採取「三階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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