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很痛苦嗎?實話實說「離婚後5件事」件件沉重 尤其是第3件:相信大家深有體會

其實,有句話說得很好:

「婚姻往往並不像人想象的那麼好,離婚則常常比人想象的還要糟糕。」

婚姻這種事,本身就是走進去容易,走出來難,牽扯到責任、付出和執著心。所以離婚,並不是不能過了,一拍兩散,各找下家,然後就能輕鬆簡單地與之告別的,甚至可以要了人的半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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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平時怎樣撂狠話,真當走到了離婚那一步,每個人都要經歷一段,或者很長一段的痛不欲生的過程。

當然了,痛苦也可以分為良性與惡性。前者是可以熬出頭的,並很快地迎來健康和新生,後者卻只會導致更痛苦的結果。唯一的區別就是,你以為只要甩掉這段關係,就能獲得自由和幸福,實際上,有問題的遠非是婚姻本身,而是我們自身。

什麼意思?

並不是那段婚姻有毒,一塌糊塗的婚姻,是因為一塌糊塗的自己,即使告別那段婚姻,接下來的人生還會過得一塌糊塗。

實話實說,離婚很痛苦嗎?五件事,件件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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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糾纏的痛苦。

在這個世界上,所有的離開都是有預謀的。先有離婚的想法,然後確定離婚的想法,再到付諸實際行動。

所以這又何嘗不是一個攻擊糾纏、相愛相殺,且逐漸撕破臉皮的過程。在爭吵中經歷疲憊;在算計中經歷絕望;在冷漠中經歷質疑,每天的情緒都飽受著折磨,並由壓抑給精神上帶來極大的壓力。

特別是鬧到離婚的最後一步,一定是撕破臉皮的。

不管你們從前的感情有多好,真鬧到離婚的最後一步時,整個過程就是扒皮、抽筋、斷骨。屆時人性的所有問題,也都會被無限放大。

大抵是一種怎樣的恐怖?能輕易地把人逼成瘋子,赤裸裸的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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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告別的痛苦。

離婚,只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不能算是一種徹底的告別。真正的結束,是能與過去的生活做一個了斷,能與過去的感情做一個了斷,還有最關鍵的,能與過去的自己做一個了斷。

當然,這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因為人很難消除自己的執著心,偏偏這種執著心,一定還會成為傷害自己的利器。

比如,一想到自己的付出,那麼多年的付出,毫無保留的付出;一想到自己的犧牲,那麼多年的犧牲,無私奉獻的犧牲,以及各種投入的、消耗的、期望的、相信的,都會轉化為內心的不甘。

越是不甘,越是有執念,自然這份執念就會成為傷害自己的利器。

不由自主地想起各種,只要想起,內心就會體會到那種真實的絞痛感,以及喘不過氣來的壓抑感。


3、孩子的痛苦。

看見孩子時,內心所承受的痛苦,想起孩子時,內心所發生的痛苦,這也會成為自己根本無法釋懷的一種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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